孫隆基

自然科學研究成果求同,為何人文社會學科研究成果雷同會招致抄襲案官司? ☆來源:v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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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1

二戰期間英軍的敦克爾克大撤退被稱為“敦克爾克的奇蹟”。同類的奇蹟,不限於戰事的,被寫成書或拍成電影後,也往往被冠上“奇蹟”一詞。近期台大國發所事件也跡近“奇蹟”,是兩份同對象的社會研究終於迫近自然科學的成果性。在自然科學裡,在甲地進行的實驗,在乙地設立同樣的條件去再做一遍,期待它的結果雷同,否則就是程序出了紕漏。然而,台大國發所卻未能沾“奇蹟”的榮光,而是無可抵賴的抄襲案,從一開始就只能在誰抄襲誰上糾結。這裡,從共識上就設定人文社會研究如成果雷同才是出了紕漏。

從我的“歷史研究導論”說起

我曾在某大學研究所中開過研究生必修的“歷史研究導論”,談的就是“為何自然科學的研究成果不一樣就是程序除了紕漏,而歷史研究的成果雷同則惹抄襲官司”。其答案一堂課就可揭曉,因為學期規定上課16週,遂將它包在歷史知識論這門更大的學問裡。

我首先買一個關子,朝歷史這個行業者從不關心歷史與自然科學到底有什麼差別,懵懵懂懂地幹了一輩子起轟。我上第一堂課,劈頭就指著全班同學說:“你們都是國父思想的信徒!”話怎能講得這般滿!如今連最高當局,不見得在唱國歌儀式時真正在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都說不上是孫文的信徒。試問今日還有誰是孫文的信徒?我在導演穿越劇嗎?

我說: 孫文學說有“知難行易”說,謂“能知故能行,不知亦能行”,你們吃歷史這行飯的,其實都在“不知亦能行”。歷史學者,有幹了一生,成就相當的地位,至榮退時著作編成紀念冊,也沒認真思索過“歷史知識的基礎是什麼?”

這話有點不公道了,少說所有受過訓練的歷史學者都修過史學方法論的,他們的職志與自然科學沒兩樣,都是“求真”,或至少努力朝這個理想。在過去的“純真年代”,仍有“還歷史本來面目”、“讓史料自己說話”的信念。傅斯年甚至說:“史學就是史料學!”胡適語錄更被奉為金科玉律:“一分材料說一分話,七分材料絕不說八分話!”

在“後真相時代”憑弔“純真的年代”

應該讓這些人活在今日的“後真相時代”。2017年1月20日,第45屆美國總統川普舉行就職典禮,參加的人數少於尋常,媒體言及此事,引近期數屆總統就職典禮空拍圖做比較。川普的白宮發言人反駁:“非也,就職典禮算本屆觀禮者最多。我們提供另類事實(alternative fact)!” 當時以“美利堅大統領”何故與小學生一般鬥嘴,不值一哂。

沒料這類童騃心態至第46屆總統大選竟然釀成軒然大波。2020年的大選川普輸了給拜登,卻拒絕承認這個事實,他一口咬定拜登陣營做票,另一方面卻施壓同黨的喬治亞州務卿替他多做出一萬多張投自己的票來。這股“認知戰”的逆流,至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例行拜登當選的認證程序,終於引爆數千憤怒的川粉攻打國會山莊之舉。如今美國共和、民主兩黨各執一詞,川普的聲望仍如日中天。

如果我們相信“民主”與“科學”互為犄角這個前題,那麼,“真相”有待下一次大選決定。不知台灣是東施效顰,還是受“認知戰”決定一切這個“時代精神”的薰染,當前仍在發酵的“台大國發所類奇蹟案”,連到底是台灣的執政黨還是最高學府在維護“真相”,亦待下一次大選的多數票決定。

至少,在“純真的年代”,兩黨政治是對同一堆“事實”具有不同甚至對立的意見和立場,如今卻是你有你的“事實”,我有我的“事實”。這和“純真的年代”的史學觀一般:史料是一樣,研究出來的成果不一樣,乃詮釋之不同。但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仍只是意見,算什麼學科?標準的答案是必須將詮釋限在有“史識”的人士間,也就是看專業。不過,史學之為物,既然有賴個別史學家的“史識”,不免涉及主觀因素,因此到底與自然科學有別。即使打了這個折扣,史學知識有我們想像那般“純真”否?

在今日的“後結構主義”或“解構主義”底下,演變成你有你的史學,我有我的史學。最典型的一個例子就是女權份子將history改寫成herstory。這在中文裡不好翻,history變成了“他的故事”,而herstory則變成了“她的故事”。歷史只是“故事”嗎?與歷史小說的分野在哪裡?

女權份子的herstory只是一個徵候。黑人有黑人的歷史、猶太人有猶太人的歷史、拉丁裔有拉丁裔的歷史、亞裔有亞裔的歷史、同志有同志的歷史、酷兒有酷兒的歷史、雙性人有雙性人的歷史、變性人有變性人的歷史。在美國,史學這般“碎片化”,確實是一個意識形態攻勢,志在顛覆英裔新教白種男性的主宰權。但說它們在搞政治,也不盡然。因為在未逢它們“起義”前的“實證主義史學”裡,確實將他們都遺漏掉。當時,女性以女主的身分現身於歷史—例如武則天和伊麗莎白一世—則是君王史而不是女性史;黑人在奴隸貿易史中現身是以“貨物”的身分;至於同志與酷兒之類,則是歷史上的“隱身人”。

解構主義史學其實不算新鮮,馬克思主義老早說過“存在決定意識”,人的世界觀(包括史觀)是由他(她)的階級立場決定的。但當時是一黨一派之說,如今卻變成主流,當時是提倡“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今則盛開成多元文化主義,蓋在後馬克思時代,文化已經不是簡單的“上層建築”,文化本身變成一種產業,換而言之,也是一種經濟,其洗腦力且遠勝實體經濟。

“後真相時代”的來臨,“解構主義”這股潮流不容辭其咎。以女性主義為例,往往坦承自己的治學是“特惠”(privileging)婦女性別的,亦即是先排除掉“男性角度”,否則何來“女性角度”? 但這個時代精神的重點是“平權”,至於搭順風車,以為可以用“認知戰”取代一切,包括是非、對錯、真假、黑白、廉恥,把騙取“凍蒜”成了唯一考量,則是“後真相時代”的漫畫化,只透露政治騙子們也在搞“真相製造業”。

如無“史實”,何來詮釋?

兜了一個圈子,回到我那門研究生必修的“歷史研究導論”。因為整門課程有16週,我認為有充分時間介紹美國的“後真相時代”,兼論人文社會研究的對象並非“物理事實”,結果並不如理想,甚至有點兩敗俱傷。當時為師者未能充份掌握研究所第一年生大致上仍活在“純真的年代”,他們才修完大學本科的“史學方法論”,其中很重要的一節還是辨別史料的真偽呢。因此,要求他們掌握歷史知識的“建構性”就有點困難。在他們的心目中,“建構性”很容易與“杜撰”混為一談,心想這位老師怎麼在追逐美國式時髦,挖自己專業的牆角(也在砸學生們未來的飯碗)!修完了課後,學生們可能仍繼續追隨“孫文學說”這匹識途老馬。

能怪誰呢? 歷史專業訓練的出發點就是“求真”,與科學同,只是訓練師灌輸的是一個理念,往往缺乏哲學知識論的基礎,他們顯然不懂科學為何物,因此也不懂歷史為何物。歷史研究的不是“物理對象”,例如眼前的一個杯子。歷史對象已經消失在時間裡,必須在史家的認知心裡“再現”,我們關心的是為何再現的方式因史家而異,而不能像自然科學那般精確。

的確,將歷史知識的“建構性”與“杜撰”混為一談,是扯遠了。“杜撰”意謂只有“詮釋”,無須“史實”—這正是美國與台灣當前的政治騙子們的“詮釋學” (the hermeneutics of political chicanery)。史學的詮釋必須建築在“史實”之上,任何詮釋都必須根據“事實”。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我們論述到這裡,勢必會遭“史實的基本教義派”打斷: “啊哈!你正說出史學的認知對象也有像眼前一個杯子一般確實的東西。不是嗎?在對辛亥革命作出任何詮釋之前,必先有辛亥革命這回事,它是一個顛仆不破的原子事實(atomic fact),歷史知識應該是由這種最基本單位為基礎的吧!”

沒有解構主義史學斗膽說“辛亥革命”沒發生過!但“辛亥革命”一詞仍然是一個標籤,標籤不等於物件本身。1911年的武昌起義如果沒有成功,清廷還繼續存在,它會在史冊上以“武漢三鎮新軍之亂”登錄,被後人忽略。它作為一個終結中國二千多年帝制的里程碑,有待否定它的人全死光、復辟的鬧劇全演完,作為民國時代的起點終成為不可逆轉,方才成為今日的“原子史實”。此後,就像父母替你去戶政事務所辦身分證只登錄一個名字般,這個“意符”專指稱一個“意指”,但專屬標籤是否從此變成了物件本身?抱歉,已發生過多起將身分證上的本名改成“鮭魚”。

“人文事實”並非“物理事實”

我不斷用杯子作為“物理物件”的例子,這個物理物件自然存在,因為它摸得著,可用來喝飲料,冷熱也感得著,落地會破碎。然而,“杯子”一詞仍然是符號。有一位美國人做比較語用學方面的跨文化研究,他邀了一些老中,放一組幻燈片給他們看,要求觀眾第一反應用母語說出物件的名稱,幻燈片是一組裡面夾雜幾張飲器的圖片,飲器有cup、glass、mug、goblet、chalice,因為不是連貫的辨認,多憑第一反應一律將它們稱做“杯”。研究者解釋說中文裡分辨飲料容器的詞彙比較少,一般用“杯”涵蓋一切,另一方面,英語裡沒有像中文那般將箱、櫃、匣、盒等分得那般講究,因此參加實驗的老美第一反應用母語指稱,多半只用box一詞。

在這裡,我們已進入符號與意義的世界,亦即是我們的人文世界。前文論述認知對象的種類,分自然對象和人文對象兩類,是為了方便。其實,這個二分法已經是符號與意義的操作,動物心靈中沒有這個二元,它只存在於應用語言和符號的人類思維裡。問題正出在:我們人類用了“人文”一詞,就同時定義了它的對立面:不經人手只經上帝之手的“自然界”。

但這已經不是“自然”而是我們人類的“自然觀”—把“自然”與“人文”對立! 難道人類這個物種(homo sapiens)不是自然界的一部份不成? 我們一旦需要對照方能定義“自然”,已經涉及意義。“意義”顯然並非“物理物件”,它不佔有物理空間,它唯有存在於意義的對照中。我們得看“自然”一詞是被置在哪一個對照組裡?“自然”與“不自然”、“非自然”、“反自然”、“超自然”、“文明”、“人工”、“機械”、“頹廢”對照,這個“自然”都會是不一樣的“自然”。

是否有了這張對照表,意義就確定了?這些對照項目頂多框範一個討論域:你討論的是哪一個“自然”?並不能為每個人提供一個不移的辭典定義—事實上,背辭典永遠學不了一種語言,它正好把語言蘊藏的文化豐富性全過濾掉,例如,把鳴金收兵,將一支部隊撤出戰場(withdraw)翻譯成它“去銀行提款”。每個人理解力不一樣、思想背景不一樣,應用這些詞彙的場合不一樣、立場也不一樣。有時候—該說常見吧!—即使在同一個論宇,仍會發生雞跟鴨講。

“意義”之為物,即非“物理物件”。縱使“杯子”只是一個意符,但你不能說“杯等於非杯”。但在人文世界裡,同一串意符可以有全然相反的意思。下面引用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舉的一例(《殺母的文化:20世紀美國大眾心態史》形上(meta-)導讀):“在日常生活裡,同樣一句話可以因人、因時、因地、因場合、因語境、因動機、因說話的表情甚至腔調而變成了全然相反的意思。一位老公晚上沒回家睡覺,翌日對老婆說他錯過了台南北上的末班車,老婆說:‘這不是理由!’ 一名學生錯過了期中考,經老師責問,他倒老實:‘看書是上帝的懲罰!’[這確實是我在美國教學時遇到的答案] 老師反應:‘這不是理由!’兩者都含譴責,但老婆是譴責老公說謊,老師則是責怪學生說真心話,將補考的機會堵死了,在校方施壓不能當掉太多學生的情形下,老師原本期待該生編造一個藉口,例如適逢外婆病危之類,好讓他配合政策。”

缺乏任何指涉對照的“意義”是不存在的,如果存在,那麼它就蛻變成“物理物件”。換而言之,沒有存在於真空管裡的“意義”,除非祢是希伯來的上帝:“我是我所是!”(I AM THAT I AM!),即使是好定於一尊的秦皇漢武,也無法下詔說一個意義只有一個意義。但意義既不佔有物理空間,它豈非是華嚴瓔珞之網,諸法唯心?對剛從“純真的年代”冒出來的學子來說,你把“史實”如此蒸發掉,與妄稱歷史知識皆“杜撰”何異?

必須鄭重指出:這裡沒有否定客觀世界和該世界過去的記憶之意。這裡只是指出人類的侷限性與強項:我們必須透過符號控制世界,優勝於沒有這個應用程式的其他動物,但它不可能使我們達到上帝的全知之境。“意符”無法一勞永逸地捕捉住一個“意指”,並非說後者成了子虛烏有,而是說一個“意符”只有在被無限應用的過程裡方等同它的“意指”,後者的終極意義也只存在於它被論述的全部歷史中。

兩份人文社會研究成果之雷同,比兩位同一導師指導的人同時被雷擊中還難。有了這重認識,近期的台大國發所事件只是醜聞,並無奇蹟。

歷史學至今“妾身未明”,唯“孫文學說”是從

歷史認知還多了一重要求,它的對象是在空間裡已消失了的人文世界,你把它重新建構起來,恍如架構一個元宇宙,不同史家“再現”的過去,則恍如不同的元宇宙。因此,歷史作為“知識”的地位是不穩當的。古哲亞里斯多德認為歷史的地位還不如詩歌,因為詩歌的虛構還比較具普遍性,它可以發生在任何時空,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否則何至引起跨文化的共鳴?而歷史呢?卻狹窄地“落實”在特定的時空、特定的人身上,可以說離“共相”最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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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tle (384–322 BCE)

現代認知論之父笛卡兒說得更絕:“歷史”根本不是知識。笛卡兒的出發點是認知主體與世界客體之間有一道鴻溝,兩者之間的橋樑是認知心中一些內在清晰不疑的理念,例如“延伸”與“運動”。笛卡兒不相信有真空,故他稱空間曰“延伸”,“運動”則是在空間中的運動,凡是在空間中發生的都可被量化。笛卡兒這個世界觀基本上是機械學(力學)的,在其中沒有“歷史”的地位,“歷史”是已經消失了的東西,不存在於任何空間,也無從量化,當然不算“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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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é Descartes (1596–1650)

在現代“科學主義”(scientism)未形成一股強勢的意識形態前,歷史屬人文。至19世紀的西方,史學被迫在科學的霸權前低頭,乃有馬克思的“唯物史觀”,至20世紀初,布萊(J.B. Bury)仍在替純真年代題座右銘:“歷史是一門科學,不多也不少。”不甘於人類精神沈淪於“唯物”的思想家們則試圖將哲學、藝術抬舉至科學之上,也把“歷史”拉夫來助陣,乃有克羅齊的“歷史是藝術”之命題。待至20世紀前至中期,邏輯實證論崛起,又對歷史進行“招安”,紆尊降貴地說:歷史解釋縱使應用不精確的日常用語,總不免用“因為…所以”的概括程式,故類科學的因果論程式。但邏輯實證論沒活過20世紀下半期,即被後結構主義-解構主義的潮流所取代,後者淵源自語言學與比較文學,於是“歷史”又回到了人文,也不知算不算是回娘家?反正,這門學科至今仍“妾身未明”,難怪行業同仁繼續當“孫文信徒”了。

用“理工科思維”去理解歷史

這一分節原本叫“將歷史亞里斯多德化與笛卡兒化會變成什麼樣子?”但這並不是一個對讀者友善的標題,因此只好委屈一下唸理工科的朋友。這個標題意謂指鹿為馬: 把“歷史事實”當作“物理物件”,而非泛指唸理工科的人一定犯這個毛病。事實上,如果一位歷史研究生把“辛亥革命”和文學院分配給他/她的研究室,內中有一層地板、一層天花板、四面牆、桌子、椅子、書架、電腦(但不準裝冷氣)當作是同等實在的“物件”,那就是“理工科思維”。

我發覺,好在歷史中尋找“大規律”者往往不是從事歷史這門行業的,典型的例子莫如馬克思。歷史專業則往往做一些小題目,多半連當前這個社會是怎麼形成都霧颯颯。而從事“大歷史”者往往不耐煩聽搞歷史的人“說故事”,認為其器小哉。

宇宙大規律發現者的楷模就是牛頓,也是首位找到物理宇宙以何種法則性操作的先驅,那就是他的動力學三大定律和萬有引力學說。不論是一枚成熟的蘋果掉在牛頓的鼻子上(姑枉信之),或一名少女墜樓,都用這些定律去解釋。如有好事者去畫蛇添足地解釋那名少女是因為男朋友劈腿才跳樓的,我們的大器者多半會不耐煩:“你和我講這些八卦幹什麼?”他感興趣的只是“共相”和它們的可重演性—典型的亞里斯多德偏見!

然而,在人文世界裡,魔鬼就在細節中、精靈也在“八卦”裡。人文世界是符號的深山老林、意義的汪洋大海。真正有“史識”—這裡不一定是有專業學位者—何止浸淫其中,還需無窮深耕,去辨別意義形成的人、時、地背景,進行“意義岩層的考古挖掘”,也必須有能力偵察哪些意符在某個時段有凝聚的傾向,可作為該時段的“時代辨識碼”—彷如一名品酒師能品嚐出酒的年份一般。

我們的大器者如果將“意義”當作“物理物件”處理,去發現它們的類牛頓三大定律的法則性,非但不會是“推之四海皆準、放之萬世不易”的法則性,反而透露出它們的特定時空性:空間就是該人的腦海,時間則是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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