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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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精神與現代文明 ☆作者:何光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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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9 

何光滬 | 人大教授

引言

今日世界的一個基本事實,是西方文明已經改造並正在繼續改造全世界所有地方的所有人群的生活方式。作為全球文明的引領者,西方文明同所謂現代文明乃是一個連續統一體,造成現代文明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科學革命和啟蒙運動,其根源全都蘊含於中古時代的西方文明之中。西方文明的這種生命力從何而來?長期以來,中國學術界把古代希臘羅馬文明即所謂“古典文明(Classical Civilization)視為西方文明的“上古階段”,這種看法忽略了古典文明同西方文明之間的根本不同。近20年來,中國學者越來越多地接受了西方文明是“兩希文明”(希臘文明、希伯來文明)的“後代”之說,這表明他們已經開始認識到基督宗教對西方文明的塑造作用。

一、古典文明:輝煌掩蓋下的腐爛

古代希臘羅馬文明是與古代中國和古印度文明並列的世界三大文明之一。羅馬帝國不但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歷時最長久的帝國,也是西元5世紀之前古代世界上地域最為廣大(邊界長達一萬多英里,版圖比印度孔雀帝國和中國漢帝國之和還大)、人口最為眾多(達1億2千萬人,比漢朝的兩倍還多[1])、包含的文化種類最為繁多(從希臘到埃及、從西班牙到西亞、從日爾曼到北非、從凱爾特到黑海周邊)的文化巨無霸。它作為古代人類很大一部分文明的結晶、代表和頂峰,當之無愧。

羅馬帝國不但擁有居絕對優勢的軍事力量、巨大財富、複雜行政系統、完備的法律制度,它在文學、法學、史學、哲學、醫學、藥學、農業科學、地理科學以至軍事技術方面的巨大成就,舉世皆知。維吉爾和賀拉斯的詩歌;奧維德的“愛經”和神話;西塞羅的政論雄辯和哲理散文;盧克萊修的《物性論》和愷撒的《高盧戰記》;李維140卷的《羅馬史》、塔西陀的《編年史》和普魯塔克的《名人傳》;斯多亞派、伊壁鳩魯派、帝師塞涅卡和皇帝奧勒留的哲學;還有加圖的《農業志》、瓦羅的《論農業》,等等囊括了天文、地理、植物、動物、礦物、冶金等等自然科學的知識成就……城中林立無數用大理石和雲崗石建造的神殿、柱廊、拱門、雕像、噴泉、劇場、水道、澡堂、紀功柱、凱旋門、大會堂…可容5萬人的圓形競技場、可坐18萬人的馬戲場,無不宏偉高大、富麗堂皇。

但作為一個文化巨無霸的羅馬帝國,在其生命的較早階段----共和制時期,就已顯示出一些嚴重的病症,身上長著五大毒瘤,分別是:貧富懸殊、國富民窮、改革受阻、依靠暴力、民變頻仍。

一方面,以元老院為代表的貴族階層佔據了大量的土地、田莊甚至公地,騎士階層則依靠包攬收稅、放高利貸、承包公共工程,他們聚斂了大量財富,窮奢極欲;另一方面,在廣大人民群眾(奴隸、隸農、失地農民和城市貧民等等)陷於赤貧狀態。同時,羅馬的對外貿易年年入超,國家財富急速增長,達到了空前規模。通過戰爭掠奪更多財富,僅在馬格尼西亞一役,羅馬軍隊就獲得象牙1,230支,金花環234個,白銀137,000磅,希臘銀幣224,000枚,馬其頓金幣140,000枚,還有大量金銀器皿。

羅馬的財力睥睨半個世界,既得利益者極力維護寡頭“共和國”,以貧苦公民為基礎的民主派要擴大公民權利,努力改革,但是改革卻常常受阻。最典型的例證是十年之內連任保民官的格拉古兄弟被公然殺害。

羅馬帝國對外依靠其鐵拳一般的軍隊壓服周邊民族自不待言,對內也越來越依靠暴力維持統治。壓迫必然激起反抗,兩次西西里起義、拉丁姆起義、阿普裡亞起義、斯巴達克起義,以及義大利本土的“同盟戰爭”等等,連續不斷,國無寧日。

“貧富懸殊”必然導致嫉妒、奢靡、仇恨,“國富民窮”必然導致忿懣、絕望、冷漠,“改革受阻”必然導致你爭我奪的集體自私,“依靠暴力”必然導致漠視生命的殘酷無情。社會衝突加劇,人民生命不保,道德普遍滑坡,人性變異加劇,最終導致文明規則失效,羅馬文明崩潰滅亡。

腐爛或潰敗當然有一個過程:起初是蘇拉實行明顯違背共和國憲法的獨裁,然後是凱撒依靠聽命於己的軍隊,獲得“無限期獨裁”的權力,這位號稱“祖國之父”的一代偉人,實際上使共和國蛻變成了帝國。最後是屋大維,他使元老院變成橡皮圖章,確立了“元首政治”即獨裁政體,他遂成為第一個沒有皇帝頭銜的皇帝。進入帝國時代,古典文明的毒瘤細胞開始急劇擴散,這個社會的腐爛也明顯地表面化了。

羅馬帝國的後期,竟然到了皇位繼承“以謀殺代替選舉”;貴族只顧家族事務而不理國事;官員花費龐大,貪污無可救藥;農民不願或不能種地;商人只顧個人發財;一般人為了享樂,甚至不願生兒育女,紛紛逃避兵役;世界第一大城人口150多萬的國際都會羅馬經過蠻族軍隊的輪番劫掠,變成了一片廢墟上的小小村莊……正如歷史學家所言,“偉岸壯麗的大樹,主幹已經腐蝕,傾倒的時刻已到。”[2]西元476年,正式宣告政權的終結。”

二、重生:基督教精神的活力展現

實際上,潰亡的不僅僅是一個政權,而是它所代表的一個古老的文明。中國的史學界和歷史教科書給一般人留下的印象是:在輝煌的希臘羅馬文明之後持續千年的中世紀,是蒙昧的教會統治的黑暗時代,直到盛期的義大利文藝復興,西方的文明才開始崛起,重現輝煌。而且,文藝復興的輝煌,恰恰是由於它“反對神性、張揚人性”,反對神本主義的基督教會,張揚人文主義的古典文明。

上述 “印象”或“說法”是符合事實的嗎?

第一,所謂“黑暗時代”,頂多可用來形容西羅馬帝國滅亡後一千年的前半段,即西元五世紀至十世紀的大約500年,而且其含義是指光輝的古典文明徹底滅亡,發展水準很低的所謂“蠻族”入主這一地區,曾經繁華的城市文化被蠻族之間的爭戰不休和廣大人民的目不識丁所取代。在以後500年間,在所謂“加洛林文藝復興”之後,文明之光就逐漸普照西歐,[3]而後來的義大利文藝復興,不過是這一文明生長幾百年之後的一大果實,正如16世紀的宗教改革、17世紀的科學革命和18世紀的啟蒙運動,都是這一文明大樹上長出的碩果一樣。說到底,這些文明碩果,是不可能直接出自“黑暗”,或者直接從文化沙漠中生長出來的。

第二,一個極端的說法,所謂羅馬帝國衰亡的主要原因是基督教之說。其實,基督教反對舊宗教、舊文化、舊觀念、以及爭強好戰等等,恰恰有助於延緩羅馬的衰亡。杜蘭的說法更有道理:“基督教的成長,與其說是羅馬帝國衰頹的原因,勿寧說是羅馬帝國衰頹所造成的結果。在基督出現之前,舊的宗教已告瓦解……帝國征服希臘,是道德倫喪之始,至尼祿王時代已敗壞到了極點,而基督教對羅馬帝國倫理道德的重整,頗有裨益……羅馬帝國的滅亡既非由於蠻族之入侵,更非緣於基督教之興起;事實上,在蠻族入侵,基督教興盛之際,羅馬帝國已只剩下一個空殼子了。”[4]

第三,古典文明的“文明”,其意義是超越原始社會或野蠻階段意義上的“文明”,而不是在認識和道德意義上的“文明”,換言之,它在認識和道德水準上包含著諸多的“野蠻”或“黑暗”;基督教會雖然不免於當時歷史發展階段中包含的現今看來是認識和道德意義上的“愚昧”或“黑暗”,但是基督教會在事實上保存了古典文明的結晶殘餘,如古典文獻的抄本等等,從而為日後教士、文人、學者們發掘研究古典文明提供了條件,最主要的是,基督教作為一種獨特的宗教和精神力量,為新的文明即中世紀的西方文明提供了任何文明所必須的內在動力,並塑造了它的精神氣質。

只有這個力量才能解釋在羅馬帝國西部地區的巨大廢墟上,經由原有居民、蠻族居民和混血居民而產生了文明“重生”的原因。因為這種宗教使得一個一個皈依者的生命發生改變,最終使人民總體的精神氣質發生改變,從而不但能創造文明,而且能創造一個同以往不同的、充滿活力的文明。這情形,就仿佛高明醫生的神奇治療,使得一個一個的細胞發生良性的改變,最終使整個身體康復、恢復活力一樣。[5]基督教既是這一“文明重生”的原因,是其生長的動因,也是這一新生文明的核心,是其內在的靈魂。

基督教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其宗教性質所決定的。因為《聖經》要求基督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他通過他那與神性合一的人性,通過他那愛上帝並且愛人如已的人格,通過他的生、死與復活,通過他那與眾不同的教導,改變了無數人的生活,改變了從少數使徒到千百萬人、從凡夫俗子到帝王將相的生命和靈魂,而這些被改變了的人(不論是否意識到),則必然會、事實上也已經使世界發生巨變,創造了一種新的文明,並把它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這一根本原因發生作用的過程,從平凡懦弱、作鳥獸散的十二使徒變成勇敢堅毅、“攪亂天下”的殉道者,從迫害基督徒的掃羅變成傳揚基督教的保羅,從被砸死的司提反和“正義者”雅各到被投進獅虎之口的“無數”基督徒(當時著名史家塔西陀語),從勇對“殺身體不能殺靈魂”者並且“在追求正義方面不亞于真正哲學家”的普通基督徒(當時著名醫生蓋倫語),都能看到。因為越來越多的普通基督徒,都知道耶穌的要求——“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都知道彼得的警告——“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3),所以,他們不隨從羅馬帝國流行的不道德的生活方式,以致於羅馬人恨惡他們,指責他們“不參加我們的表演,不加入我們的遊行,不出席我們的宴會,還厭惡神聖的競賽”——就是強迫角鬥士們同野獸搏鬥或相互殘殺,讓觀眾取樂!

然而,儘管在羅馬帝國各地,基督徒都居於被社會歧視的少數和弱勢地位,儘管他們在三百多年的長時期裡時常遭受自上而下發動的、大規模的、全國性的公開迫害,但他們並不以德報怨,而是遵守耶穌的教導,“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也不以暴制暴,反抗政權,因為他們深信,“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13:1)。基督徒的人數不斷增長,影響越來越大,他們的信仰——完全不同的世界觀和價值觀、生活與行為方式,感動了從窮人到富人、從平民到貴族的廣大人群,甚至感動了士兵、軍官、皇族以至皇帝本人。[6]最後的結果,就是311年皇帝伽勒裡烏斯發佈《寬容法令》,君士坦丁和李錫尼後來也予以簽署;313年後二者又發佈《米蘭敕令》,宣佈基督教合法併發還教產;380年狄奧多西一世更進一步宣佈基督教為國教。這種政策上的變化,歸根到底是人的生命變化的結果,是基督教精神對人的精神陶造的結果。實際上,剛才提到的四個皇帝,有三個本身也皈依了基督教。

三、基督教對對現代文明的孕育

個人生命的變化,導致行為的變化;大量的個人行為的變化,則逐漸導致了整個社會的風尚、習俗、慣例乃至制度的變化。基督教對皇帝個人的影響所造成的制度改良,舉其大者,就有君士坦丁大帝廢止對奴隸施用烙刑和用十字架釘人的酷刑,康斯坦提烏二世廢除把犯人男女不分關在一起的惡法,瓦倫丁尼安一世受凱撒利亞主教巴西爾影響而下令禁止墮胎和殺嬰惡俗,狄奧多西一世之子洪諾留禁止流行了七百年的角鬥士表演。所以,美國社會學家施密特(A. Schmidt)評論道:由於這些以及後來千千萬萬被改變了的人的行動,“這個世界才變得更加仁慈、更加文明”。[7]

施密特曾將基督教對文明造成的影響總結為15個方面。[8]從本文議題來看,以下5個方面尤其體現其劃時代的力量的根源:

  • 1 在對待生命的觀念方面

古典文明有一種輕賤個人生命的態度。羅馬人似乎具有希特勒的思想——“個人無足輕重,集體才是一切”,因為他們認為“個人作為政治機制的部分才有價值,個人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國家強大”。[9]所以他們有為了國家祭祀而殺害嬰兒的惡俗,女嬰更常被殺,以致于古希臘養育女兒超過一個的家庭竟只占1% !棄嬰更為普遍,人們看重財富勝於孩子。柏拉圖、亞里斯多德、西塞羅、塞涅卡等哲學家提到這些觀念或做法,有些不加譴責,有些還表贊成,正是當時習俗的反映。

但是,基督教堅決反對這些風俗,亞力山大的克萊門、德爾圖良、拉克坦修等教父,都強烈譴責殺嬰棄嬰。基督徒一方面通過教會法規禁止這些惡俗(從第4到12世紀通過了四百多條教會法規確認生命神聖),另一方面通過收養棄兒、開辦孤兒院、照顧殘疾人和垂死者等方式,逐漸改變了全社會對待生命的觀念。

古典時代輕賤生命的觀念同統治者的殘暴有關。皇帝圖拉真曾連續舉行四個月的國家慶典,期間讓一萬頭牲畜和野獸,以及一萬個角鬥士進行角鬥表演。基督教宣揚了“不可殺人”這一誡命的神聖性,主張奴隸、戰俘、罪犯依然是人,同樣有人的尊嚴,不可虐待。基督徒不但不觀看角鬥比賽,而且常常拒服兵役,最終導致角鬥士表演這一輕賤生命的惡俗,從人類歷史上消失。

  • 2 在性和婚姻方面

希臘羅馬文明中的性關係十分混亂,婚姻因而缺乏尊嚴。我們僅從其宗教和神話故事就可以看出這一點。不但通姦和亂倫的情形很多,而且同性戀和雞奸也頗流行。羅馬皇帝帶頭搞集體淫亂,不少貴婦竟把自己的名字列入妓女名單,以便合法地淫亂。歷史學家們說,自從羅馬人把運動場和浴場結合起來(羅馬城和其它城市都有大量運動場和浴場),社會的性道德就崩潰了。婚姻尊嚴掃地,維持時間短暫,男人可以隨便休妻,女人則不可隨便離婚,政治家們結婚離婚都很隨便。男人與未婚者通姦不違法,而女人則被視為違法。同時男女權利差別很大,女性沒有經濟自主權。

但是,基督徒遵照聖經《創世紀》的教導,把婚姻視為神聖,並宣導一夫一妻制。基督教在要求妻子順服丈夫的同時,也要求丈夫愛護妻子。耶穌在古代世界男女不平等的環境下,以其言行和教導大大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儘管後來有許多教徒和教會在這方面常會違背耶穌的教導,但是逐步地,耶穌的教導還是在總體上改變並提高了整個社會對性和婚姻的看法(性事屬於私密,不應公開;婚姻十分嚴肅,不應隨便)。所以羅馬史大師吉本也說,是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 3 在社會服務方面

在古典文明中,不存在面對廣大民眾的慈善救助、醫療保健和學校教育等社會服務。羅馬哲學家們甚至認為,同下層人民即那些不能為國增光者打交道,乃是無聊或恥辱。當時也有某種出於政策措施、作為國家行為的施捨活動,但卻沒有任何出於憐憫同情、作為愛心表現的慈善活動。

另一方面,時常發生的饑荒、疾病、拋棄嬰兒、出賣幼童甚至出賣自己去當角鬥士等許許多多情況,卻證明社會對真正的慈善和服務有大量的需要,而基督教會則出於信仰,主動擔負起了這些任務。在獲得合法地位之後,教會又開始大量興辦孤兒院、養老院等古代社會聞所未聞的機構。

另外,古典時代僅有戰時為傷兵服務的醫療機構,普通人染病後常被隔離拋棄。古典文化甚至視救助病人為軟弱,是教會首先提出,救助病人乃是剛強,人類的相愛是上帝喜悅的事情——現代社會學家認為這在當時是具有“革命性”的觀念。在這方面,天主教的各大修會和十字軍的“醫護騎士團”發揮了重大的作用。至於不分階級、不分男女而“有教無類”的學校制度,甚至大學教育和科學研究,都起源於教會和修道院,就更是眾所周知的史實了。

  • 4 在勞動與財產觀念方面

古典文明鄙視體力勞動,包括柏拉圖和西塞羅在內的希臘羅馬哲學家都有此觀念。在這方面,基督教又同古典文明唱起了反調:耶穌本人是木匠,保羅本人也是制帳篷的工人;而基督教會的教導是,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勞動非為生活,生活乃為勞動。所以在羅馬帝國的後期,基督徒遭到羅馬人嫉恨的原因,除了其道德清高,還有其勤勞致富。後來修道院在開荒墾地、發展農業和其它產業方面對歐洲經濟的貢獻,也是眾所周知的重要史實。

與此相關,勞動應有合理報酬以及私有財產權的觀念也相應產生並鞏固下來。同時,把奴隸當成財產和工具的古典觀念,也遭到了基督教的顛覆:從保羅關於奴隸與主人應一視同仁的觀念開始,拉克坦修、聖奧古斯丁、聖克裡索斯托等教父思想家,均論述過反奴隸制的理論,並導致許多基督徒的釋奴和贖奴行動,甚至有奴隸當選教宗的情況。這一歷史潮流雖曾遭遇阻力和反復,但最終導致從古代世界所有國家到今日世界某些國家長久盛行的奴隸制,在14世紀時已經在歐洲基本終結。

  • 5 在自由與公正觀念方面

在古典文明的大部分時期,人民的自由毫無保障,社會的公正更談不上,因為民權的意識十分淡漠,而統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律要限制君權,應以自然律或神律為基礎才能公正的觀念,在中世紀之前是很弱的。

米蘭主教安布羅修要求皇帝狄奧多西懺悔的事件,以及後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的“卡諾莎城堡”事件、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離婚事件,都表明世俗統治者的權力受到了基督教會的制約或限制。特別是1215年英國暴君約翰王簽署的《大憲章》,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質性地保障人民的自由(比如在國會無代表則不納稅,不經審定有罪則不受關押),同時又要求國家的公正(比如對人民不付報償則不取走其財物,未經人民同意則不侵害其權益),而且還規定了國王違約時的懲罰措施。這份《憲章》正是各階層民眾和教會一起限制暴君君權的結果。

事實上,從耶穌申言“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馬太福音 22:21)以來,從德爾圖良到馬丁路德的無數基督教思想家,為宗教自由做了無數的論證,從奥古斯丁到加爾文的無數神學家,也對國家權力和世俗法律之基礎與限度,作了無數的論證。這一切都為重視自由與公正的現代憲政奠定了理性和歷史的基礎,更顯示出強調個人價值的基督教與強調城邦或國家的古典文化完全不同,從而突出了基督教在確立西方文明和現代文明核心價值方面的塑造性作用。這種文明由此而有科學、技術、政治、經濟、社會、法治、教育、醫療、文學、藝術、建築、音樂等諸多方面的空前成就,在此就不用列舉了。

綜上所述,可以清楚看到,導致人類文明空前發達的“西方文明”,其重生乃因基督宗教,其靈魂乃在基督宗教。失魂的古典文明之命運,我們已經看到了。現代文明如果失魂,命運又將如何呢?

 

 參考資料 

[1]據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E.Gibbon, Decline and Fall ofthe Roman Empire, London, 1900)。而漢代人口最多時為5千余萬。

[2]杜蘭:《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二卷,“結語”(東方出版社,1999)。

[3]威爾·杜蘭的二十餘卷《世界文明史》(Will Durant, 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Simon & Schuster,1935-1968)用了500多頁分述“基督教顛峰的文明”。

[4]《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878頁(東方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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